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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自身融资 典当走得很纠结
2016/5/24 9:12:01 | 文章来源: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

    尽管典当经营风险在加大,行业普遍越来越谨慎,但对于相当一部分经营稳健甚至呈逐步上升趋势的典当行而言,对资金的渴求度依然很高。

  前不久,安徽省商务厅会同该省金融办正式公布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和典当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的“要鼓励银行向运营稳健、资信良好的融资租赁、典当企业及其大股东授信”,使得典当自身融资再度被业界热议。实际上,由于自身的融资难长期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对不少典当行发展的制约日渐明显。

  政策出炉

  据悉,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是根据安徽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第一次会议要求,以及《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而起草并颁布的,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三个部分。

  随后,就在今年2月初,安徽省商务厅的官方网站也公布了一份对该“实施意见”的详细解读。其中明确提道,当地将力争拓宽融资租赁、典当行业的融资渠道,因为融资问题对资金密集型行业发展至关重要。而为了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拓宽融资渠道的政策,其中比较重要的措施,包括鼓励银行向运营稳健、资信良好的融资租赁、典当企业及其大股东授信。

  对此,安徽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该“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后,省商务厅已经以文件的形式向安徽各地市商务部门进行了下发,目的是让各地市的商务主管部门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对扶持行业发展做出具体行动。“特别是在助力典当行向银行融资、解决自身资金需求这一点上,之前我们商务厅的相关人士曾专程为此拜访过安徽省银监局,就其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结果发现,银监局方面虽然对典当行业自身融资难的现状表示出了理解,但他们也必须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因此从目前看来,想要一下子从全省的层面上制定具体帮扶措施、缓解现状仍然比较难。”该负责人说。她还同时表示,鉴于近一两年来,其他地市出现过在当地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主导下,与当地的个别商业银行合作,为典当行放贷融资“开口”的先例,安徽省商务厅此次也希望借助“实施意见”出台的契机,将相关“权力下放”,尝试先从市级层面上寻求突破口,有所创新,从而“以点带面”地来逐步缓解典当自身的融资难问题。

  尝试不乐观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典当行想从商业银行借款就不大容易,特别是自2013年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对这种行为进行收紧以后,典当行想要解决自身融资变得更加“难上加难”。然而尽管如此,业间的努力一直都没有停止过,近年来,在重庆、兰州等地,诸如“典当终于能向银行贷款了”之类的消息曾令不少从业人士看到“希望”,这也是安徽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所说的“先例”。

  例如2013年,重庆市典当行业协会即在工作报告中称,当地已有典当企业走出了向商业银行贷款的破冰之旅,为该市的典当企业向商业银行融资开了先河。这两家成功向商业银行融资的典当企业为涪陵国融典当公司与万州裕泰典当公司,前者系“国有”背景,以集团公司资产向三峡银行贷款2500万元,后者则凭借自身股权向三峡银行贷款500万元。

  还有去年5月,甘肃省典当行业协会与兰州银行达成合作协议,为甘肃省典当行业协会会员提供年息为12%、15%的两档融资。在当时的采访中,兰州银行相关负责人曾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为此兰州银行专程下发了《关于全行开展典当和小贷公司营销的通知》,决定将业务办理由试点行扩大至兰州市内所有机构,并要求兰州以外各市州业务由所辖分行办理,严禁跨区域办理。而按照合作协议,典当企业以银行认可的优质实物资产(含房产、铺面、土地等)提供抵押担保的,利率执行年息12%;其他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的,利率执行年息15%。贷款期限最长一年,一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当然,申请贷款的典当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申报条件,例如两年内无违规、无投诉等不良记录,连续两年被评为甘肃省商务厅年审审定的A级典当企业,企业连续两年盈利增长均为5%以上等。

  那么,时至今日,这些曾被业界视为“破冰”的举动进展如何?答案似乎并不乐观。

  “据协会所掌握的情况,自2013年这两家典当企业之后,至今再没有典当行从银行贷到款。”重庆市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陈瑜表示,“当时这两家企业获得贷款后不久,银监会的防风险通知就下发了,所以这两家企业贷款到期后,银行对典当的放贷也不再‘张口’。”

  而甘肃典协与兰州银行的合作也不如预想的那样顺利。甘肃典当业的知情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合作协议达成后,截至目前还没有一笔贷款成功的实质性进展,主要原因是“银行仍旧卡得很严”。

  为何商业银行对于典当放贷如此“忌讳”?除了银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外,典当行经营本来就是“高利”以及典当行的客户对银行而言是次贷客户、风险高,恐怕是两个主要原因,尤其以前者为重。

  “我曾经就这个问题咨询过在银行工作的朋友,”陈瑜说,“他们告诉我,银行一直有种不成文的认识,即便典当行是国家承认的正规放贷机构,但与银行的利润相比,典当放贷就是高利,因此典当从银行借钱,再拿去放高利,这种行为不妥当。其实这种观点有失偏颇,令我们这些从业人士也感到很无奈。”

  能否放宽一些

  另一方面,记者注意到,尽管典当经营风险在加大,行业普遍越来越谨慎,但行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不平衡性,在相当一部分经营稳健甚至呈逐步上升趋势的典当行之中,对资金的渴求度依然很高——无论是安徽省商务厅的前期调研,还是甘肃典协收到的会员企业反馈,甚至是从更多其他省市的行业人士描述中,都不难发现这个事实。

  而按照现行的《典当管理办法》,要想解决自身融资,典当行要么从商业银行借贷,要么增资扩股。但增资扩股毕竟有时间限制,且手续繁琐。典当行的经营发展同样需要考虑到资金杠杆作用——由此分析,银行的贷款渠道不可或缺。

  在采访中,上海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吴贤达给中国商报记者讲了两个事例。一是前段时间,上海有家典当行向当地银行借贷,原本审批手续、额度等等都已经通过,只待贷款下发,结果因为银行在向上级部门报批时鉴于银监会的那纸“限令”,此事最终作罢;二是上海典协最近也注意到,有典当行在用外部资金做业务,“不过这些钱并不是非法集资、吸储得来的,而是通过向股东借款,或者是集团背景的典当行在集团之间临时调款使用。对于这种情况,协会会提醒典当行要严把资金关,不能违规,企业的态度也很诚恳。但不能回避的是,他们确实有着不得已的情况。”

  针对这一现象,吴贤达说,今年协会特地上书上海商务委,对典当解决自身融资难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希望允许典当行向投资方借款,允许典当行向除银行外的金融机构借款等等。据悉,面对行业的呼声,上海商务委也很重视,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和银监部门进行了沟通,“有人提出可否尝试一些改变,比如利用上海浦东新区、自贸区的相关政策来创新等。当然,这些目前仅仅还是停留在观点的阶段,我们很期待将来能够有实质性举动。”吴贤达表示。

  种种迹象表明,典当行从银行融资,一环套一环的问题和顾虑,似乎已经形成了顽固的症结,经济减速的压力、客户的变化、银行本身对典当的顾忌以及典当自身所面临的风险等等。“或许,想要局面出现扭转,最重要的还是认识。这需要典当主管部门与协会的积极主动,也考验着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另外,对于典当自身融资的借款方,能否放宽一些,比如股东、投资方以及集团内部资金借调。资金同样是行业发展的一道坎儿,不能忽视这种需求。”有分析人士指出。